版权有两种类型的权利:
经济权利,允许权利人通过他人使用其作品获得经济回报;
道德权利,保护作者的非经济利益。
大多数版权法规定,权利人有经济权利授权或阻止与作品有关的某些使用,或在某些情况下因使用其作品而获得报酬(例如通过集体管理)。作品的经济权利所有者可以禁止或授权:
以各种形式复制,例如印刷出版物或录音;
公开表演,例如戏剧或音乐作品;
将其记录下来,例如以光盘或 DVD 的形式;
通过无线电、有线或卫星进行广播;
将其翻译成其他语言;
以及其改编,例如将小说改编成电影剧本。
广泛认可的道德权利的例子包括主张作品作者身份的权利和反对可能损害创作者声誉的作品修改的权利。